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第二轮问询回复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08 号 2-1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0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157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我所")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或"新铝时代")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 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相同。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 致。 第 1 页 2-2 | 问题 | 3.关于关联方 | 3 | | --- | --- | --- | | 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