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聚热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SH:603391)2024-08-29 18: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