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iju Thermal Equipment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茅坞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26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 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 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 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不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