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更新稿)
关于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更新稿)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供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并已分别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原 《律师工作报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 以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核发《关于深 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二)》"),信达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二)》 涉及的需要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或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于 2023 年 1 月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