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光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122 证券代码:831490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成都成电光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