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