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中草香料及民生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 字体 | 含义 | | --- | --- |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对招股说明书修改的内容 |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1-1-1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 O 二三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草香料"、"发行人"或"公司") 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保荐机 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