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光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2年4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定价 - 成本加成价在交易成本基础上加10%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及费率[9]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9] 关联交易原则与表决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关联人回避表决[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9]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8] - 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和价格水平[18] - 关联交易执行中不得自行更改主要条款,变更或终止需原批准机构批准[19] 责任追究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办法规定应被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应赔偿[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制度生效 - 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