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光信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4】君嘉股字 CDGX 第 005 号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仅供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重点问题 3.2013 年 1 月 29 日公司未按比例对股东进行分红。成电资产经 营公司控股股东电子科技大学为公司 2012 年的前五大客户之一。主办券商认为未侵 害其他股东利益,与律师发表意见不一致。(1)请主办券商、律师进一步核查公司 是否与成电资产经营公司及其股东电子科技大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向前述单 位输送利益并侵害其他股东利益,是否取得其他股东确认,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 纷。(2)请主办券商、律师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说明未按 照比例分红的合规性。 致成都成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