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IGHT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 +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