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71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 或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