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