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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3-11-30 22:03

公告编号:2023-048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 拟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