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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3-11-30 22: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保 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拟制定《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第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