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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股东大会制度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3-11-30 22:03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 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