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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3-11-30 23:0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收悉贵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 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湖远大"或"公司")、主办券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以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 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书面说明。涉及 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 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 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显示,本 回复中涉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宋体(加粗) |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