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股份锁定与减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 - 股东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股份[13][19][25] - 实控人近亲属等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上市前已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1] - 董事、监事等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上市前已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6][50] - 董监高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上市前已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4][58][62][67]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票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值时启动回购股票稳定股价措施[10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价触发条件时,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并实施,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税后现金分红的10%,单一年度不超50%[1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5个交易日内实施,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126] 其他承诺 - 公司若构成欺诈发行,在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138]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约束董高职务消费,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利分配按现行《公司章程》执行,上市后遵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172] - 非客观原因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采取措施消除或作补充替代承诺,依法赔偿损失[17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