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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乐通股份乐通股份(SZ:002319)2024-11-05 18:18

发行流程 -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34] - 2023年3月2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4] - 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票预案(修定稿)等议案[34] - 2023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议案[34] - 2023年9月20日,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 - 2023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38] - 2024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35] 发行结果 - 截至2024年10月29日,有效认购资金127,499,98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0,877,343.09元[39] - 发行股票数量为9,472,510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股[42][44] - 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46][47]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999,959股,持股比例26.00%[54] - 发行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4.82%,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472,510股,持股比例4.52%[55] - 韩秀琴持股2,957,200股,占比1.41%;陈晓军持股2,750,000股,占比1.31%等[56] - 发行前总股本20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209,472,510股[57]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9,472,510股,占比4.52%;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0股,占比95.48%[57] 其他信息 - 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营业务范围和收入结构无重大变化[59]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对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60] - 发行完成后董事、监事、高管及科研人员未变[61] - 发行完成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62] - 保荐人认为发行定价和发行对象合规[64][65] -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取得必要授权与批准,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等[66] - 公司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90][91] - 公司电话为0756 - 3383338、6887888,传真为0756 - 3383339、6886699[90] - 查询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