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 - 2023年9月,徐艺萌以3.33元/股受让标的公司2692万股股份,占比59.82%,交易金额约8964万元,已支付4600万元[12] 资金拆借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丹阳铁龙累计借款5500万元并归还,未约定利息[12] -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新通达集团拆出资金分别为1320.59万元、604.09万元和525.10万元[12] - 2024年1 - 6月,公司为解决存量转贷向新通达集团拆入过桥资金9995.00万元,已于2024年2月底全部偿还[67] - 2024年7月标的公司从新通达集团拆入资金1500万元,8月初全部偿还[68] 代收款项 - 报告期各期,姚伟芳代收金额分别为316.07万元、196.64万元和113.40万元[12] - 姚伟芳代收款项后向女儿徐艺萌流出4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等[72] 现金交易 - 标的资产市场经理多次收、取现金,累计金额分别为273.19万元、136.35万元[12] 核查要求 - 要求上市公司补充说明丹阳铁龙相关情况、标的公司借款用途等多项内容[13] - 要求独立财务顾问等核查并发表意见,提交资金流水核查专项报告[14] 走访与核查数据 - 走访17家客户,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走访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6437.04万元、37468.95万元、31725.66万元、23565.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28%、75.73%、72.79%、63.15%[19][20] - 客户交易金额回函及替代测试等核查程序可确认金额,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分别为20787.60万元、45665.76万元、38939.48万元、35674.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1.42%、92.30%、89.34%、95.59%[21] - 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回函及替代测试等核查程序可确认金额,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分别为11193.73万元、13707.90万元、7164.90万元、8577.86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71.85%、78.03%、66.08%、69.45%[23] - 采购付款细节测试抽样样本金额,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分别为827.50万元、3755.13万元、2588.10万元、2892.51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4.65%、9.53%、7.21%、10.08%[24][25] - 走访14家供应商,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走访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7534.17万元、23143.53万元、26710.50万元、15815.09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42.37%、58.73%、74.38%、55.12%[26][28] - 供应商交易金额回函及替代测试等核查程序可确认金额,2024年1 - 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分别为10413.65万元、31650.20万元、35619.57万元、25812.67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8.57%、80.32%、99.18%、89.97%[27] 丹阳铁龙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1357.76万元,负债总额7828.98万元,所有者权益13528.77万元,营业收入5777.67万元,净利润879.85万元[33]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502.77万元,负债总额9315.15万元,所有者权益11187.62万元,营业收入9101.58万元,净利润468.85万元[33]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383.54万元,负债总额13064.77万元,所有者权益10318.77万元,营业收入10790.68万元,净利润2865.22万元[33] -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244.75万元,负债总额10786.10万元,所有者权益7458.65万元,营业收入11214.34万元,净利润1127.58万元[33] 借款与利息 - 2022 - 2023年丹阳铁龙向标的公司多次借款,2021 - 2023年按LPR计算利息分别为0万元、9.01万元和19.00万元[36] - 标的公司2023年4月3日归还1000万元本金时汇入157700元利息,后陈俊退还[37] 资金来源 - 陈俊向徐艺萌提供2500万元借款,本人划付500万元,安排陈丽莎划付500万元、高源划付1500万元[39] 服务收入 - 2021 - 2024年1 - 6月,精锐检测向丹阳铁龙提供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0.64万元、0.52万元、0.73万元、0.35万元[41] 资金占用整改 - 2023年9月底,公司审议通过《资金管理制度》以禁止并防范资金占用行为[66] - 2023年9月末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新通达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对公司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66] - 2023年12月后标的公司未新增转贷款项,2024年初解决存量转贷款项,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偿还全部转贷涉及银行贷款[76] - 自2024年起,标的公司未再发生新的转贷行为[77] - 标的公司通过定向分红清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9月末审议通过《资金管理制度》防范资金占用[78] 人员变动 - 胡祖荣于2024年11月15日辞去标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同日提名陈莉萍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92] 合规情况 - 标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被处罚记录,相关人员无商业贿赂犯罪记录[93] - 律师通过7项核查程序确认资金往来不涉及商业贿赂行为[95][96] - 律师通过4项核查程序确认《重组报告书(草案)》完整披露标的公司关联方[99] 关联关系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丹阳铁龙不从事第三方借款业务,与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101]
骏成科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