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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11修订)
天海防务天海防务(SZ:300008)2024-11-19 19:47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6]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单个项目投资或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投资涉及金额超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需股东大会审议[3] 提案与投票规则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规定时间书面提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34]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6]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4]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25]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包含出席董事会次数等多方面内容[25] - 股东大会提案需内容合法、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并书面提交董事会[18] - 董事会审查提案,决定不列入议程需在股东大会解释说明,并会后公告[18] - 股东对董事会不列入议程决定有异议,可按章程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27]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3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