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历程 - 2023年2月相关会议多次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10] - 2024年8月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1] - 2024年11月会议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1] 终止原因及安排 - 因内外部环境变化,预期经营与考核指标有偏差拟终止[13] - 将作废49名激励对象38.08万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4][15] 影响及合规 - 终止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6][17] - 对日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团队尽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