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重组计划 - 格力地产拟以部分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对外债务,置换珠海投资控股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51%股权,差额拟现金补足[3] 公司架构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房地产项目公司共7家[9] - 珠海格力房产等7家公司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情况[9] 项目情况 - 珠海、上海、重庆、三亚等地多个房地产项目已完工、在建或拟建[10] - 格力龙盛总部经济区二、四期项目未按期开工,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14][15][16]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重庆两江格力未取得格力龙盛总部经济区二、四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且未动工建设[1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公司除已披露闲置土地调查事项外,无土地闲置费等处罚或调查情形[17] - 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公司不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捂盘惜售等处罚或调查情况[20][24] - 已披露的闲置土地调查事项已终止,不影响本次重组[27] 承诺事项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监高承诺,除已披露情形外,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公司无违法违规受处罚或被调查情形,如有违法违规致损失将担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