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12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4年3月20 - 2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9] - 2024年3月23日收到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复[9] - 2024年6月7日披露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监事会核查意见[10] - 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多项激励计划相关审议[10][11][12] - 2024年8月16日完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13] - 2024年8月30日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6元/股[15] - 2024年11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激励相关议案[15][16] 激励计划数据 - 2024年6月17日向3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31元/股[11] - 因1人工作变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11] - 2024年8月16日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31元/股[13] - 2024年11月25日确定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22] - 以4.00元/股行权价格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2] 业绩指标 - 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14.30%,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19] - 以2019年为基期,2022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为3.51%,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19] - 2022年经济增加值(EVA)完成上级单位考核[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会议及核查意见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