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信息 - 本次发行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经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7][24][51][171]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5][50][196] - 发行数量不超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183,872,836股,募集资金不超19.4亿元[32]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华统集团拟现金认购不超2亿元,认购股数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华统集团认购股份限售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6个月[30][33][163]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39] 募集资金用途 -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3.30485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2.94亿元[36] - 饲料加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8052.3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400万元[36]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总额5.82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82亿元[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2909455亿元,营业期限从2001年8月8日至长期[46] - 控股股东为华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朱俭勇、朱俭军,华统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331,959,41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4.16%[66][102] -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海华俭[103] - 公司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华统集团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106][108] 合规情况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曾未按约定,已整改,未违反规定,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情形[54][156][200]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规定,未被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55]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6] - 公司或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5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大违法行为[57]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重大违法行为[5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处罚款1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整治的环保、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不影响本次发行[149][151][160]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113][1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控股股东等已采取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17][118] 重大合同与财产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财产,财产取得方式合法,不存在产权纠纷[120][121][1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履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126] 诉讼仲裁 - 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标的在300万元以上[159] - 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案件标的在300万元以上[161] -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162]
华统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