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广安爱众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经自查确认: 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不限于以 下方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 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盖章): 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签章):A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问询函的复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向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核实股价异常波 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核实股价异 常波动的问询函》(爱众证券〔2024〕12号)已收悉,经认真 自查核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回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核实股价 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月 22 日 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作 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