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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SH:600375)2024-11-06 18: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15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 - 会议审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727740万元,2025年度预计不超855850万元[14][22][29][30] - 2024年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预计金额从5000万元增至30700万元[14][28] - 2024年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从180万元增至240万元[14][28] - 2024年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从160000万元增至310000万元[14][28] - 2024年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从120000万元增至133000万元[14][28] - 2024年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从500万元增至12700万元[14][28] - 2024年新增向醇氢绿动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890万元,新增向绿色智行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500万元[14][29] - 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91250.00,1 - 6月实际发生55112.06[19][20] - 2024年度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1900.00,1 - 6月实际发生8.82[20] - 2024年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525900.00,1 - 6月实际发生146402.42[20] - 2024年度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8690.00,1 - 6月实际发生809.84[20][21]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727740.00,1 - 6月实际发生202333.14[21] - 2025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204610.00万元,接受劳务约3260.00万元,销售产品约638330.00万元,提供劳务约9650.00万元[22][3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3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 [3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38]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38]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37] 其他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担保和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0]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持股达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42]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2][4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4]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4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发出,紧急事项除外[44]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其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4] -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报告披露时间规定[45]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可用资本公积金[4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5]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5] -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不同方式送达日期不同[46] - 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知,可通过专人或电子通信方式进行[46] - 公司有特定情形且未向股东分配财产时,可通过修改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存续,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变更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46] - 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