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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动力(SH:600482)2024-11-08 20:28

股权交易 - 公司拟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4][13] 可转换债券发行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名[4] - 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7.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3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5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6个月届满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4] -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10%、第五年1.50%[57]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向上调整触发条件为上证综指或万得海洋装备制造指数及公司股价较2024年10月25日收盘点数和收盘价涨幅超15%[40] - 初始转股价格向下调整触发条件为上证综指或万得海洋装备制造指数及公司股价较2024年10月25日收盘点数和收盘价跌幅超15%[42] - 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0%,修正后为当期转股价格130%,最高不超初始转股价格130%[60] 赎回与回售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上市公司将以面值104.50%(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股债券[67] - 有条件赎回触发条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69] - 提前回售触发条件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73] 交易限制 - 交易对方因本次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78] -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交易对方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78] 募集配套资金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的100%,并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92,102]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等,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92] - 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96] - 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114]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117] - 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0%,修正后为当期转股价格130%且不超初始转股价格130%[124] - 有条件赎回条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132] - 提前回售条件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136] - 募集配套资金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转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145] 其他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148] - 本次交易审计及评估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未确定,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160] - 公司拟与中船工业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待审计、评估完成后签订正式协议[165] - 剔除同期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20%,无异常波动[190] - 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