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动力(SH:600482)2024-11-08 20:2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4] -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船工业集团,构成关联交易[146] - 公司拟与中船工业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155] 可转换债券发行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名[4] - 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22][9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7.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3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49][106]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2][110]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10%、第五年为1.50%[55] - 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件为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50%,修正后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最高不超初始转股价格的130%[58][116] - 到期赎回时,上市公司将以面值的104.50%(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到期未转股债券[66] - 有条件赎回时,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67][124] - 提前回售条件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71][129] - 交易对方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转股后股份继续锁定[76] - 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或期末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76]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转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136]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82][139]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88][97] - 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88] 其他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盘价为23.56元/股[39] - 向上调整触发条件为指数和股价涨幅超15%[39] - 向下调整触发条件为指数和股价跌幅超15%[4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2×i×t/365[130]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持有人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行使回售权一次[130] - 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享有同等权益,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参与当期股利分配[79][133] - 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150] - 各项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均通过,大多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3][86][89][92][95][98][101][104][107][111][114][117][121][127][131][134][137][140][144][147][151][156] - 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11:00召开,通知于11月3日发出[3] - 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3] - 公司编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