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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SZ:300274)2024-12-03 21:44

审计相关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阳光电源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5] - 鉴证报告供阳光电源申请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德交所上市使用[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报告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前次募资使用情况[1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于2024年12月3日签字盖章[13] 责任归属 -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阳光电源董事会的责任[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报告独立提出鉴证结论[8] - 容诚按相关准则执行鉴证业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