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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瑞玛精密瑞玛精密(SZ:002976)2024-12-04 07:52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1年11月15日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2] -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议案[12] - 2024年2月6日监事会对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50万份股票期权发表核查意见[14] 行权相关数据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30%[18] -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总额为2,783,244,910.24元,达成业绩考核要求[20] - 符合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4人[21] - 合计获授股票期权44.50万份,已行权13.35万份,本次可行权13.35万份[23] -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35万份[24] - 行权价格为14.65元/份[24] 其他要点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21] - 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23] -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有多个禁止行权期间[23] - 公司将及时公告与本次行权相关文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