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赵瑞贞、朱东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9号
业务情况 - 迪生力轮毂生产线2023年8月停产,2024年1月在新厂区复产[1] - 2023年11月30日公告整体搬迁和住所变更,未披露轮毂停产信息[1] 整改要求 - 公司需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整改及问责报告并抄报上交所[2]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
业务情况 - 迪生力轮毂生产线2023年8月停产,2024年1月在新厂区复产[1] - 2023年11月30日公告整体搬迁和住所变更,未披露轮毂停产信息[1] 整改要求 - 公司需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整改及问责报告并抄报上交所[2]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