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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曙光: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ST曙光ST曙光(SH:600303)2024-11-29 18:45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10月22 - 31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8] - 11月2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8] - 1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11月8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公告[9] - 11月29日确定授予日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22元/股[10] - 授予对象包含公司董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16][1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禁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