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发行情况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33,519,553股A股股票[8] - 发行价格8.9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每股净资产值较高者[23][32]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73] 审批进展 - 已获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取得湖北文旅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上交所同意上市[19]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含1名职工监事[62][63]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湖北国贸为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股份质押情形,但不影响公司经营和控制权[41] 合规情况 - 公司经营、关联交易、财产权属、重大合同等方面合法合规[46][49][52][55] - 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和资产收购行为符合规定,无合并、分立、减资行为[57][58] - 现行有效章程按规定起草修订,除最新修改正在履行备案手续外,制定及修改均履行法定程序[6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变更符合规定[65][66] -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税务、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68][71] 诉讼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等不存在未了结重大诉讼等案件[78]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等案件[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