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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珠海港珠海港(SZ:000507)2024-12-05 18:19

债券发行 - 2021年7月19日董事局同意申请注册发行不超15亿元永续债券[8] - 2021年8月4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发行永续债券议案[8] - 2022年4月20日获证监会同意发行不超6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8] - 2022年6月17日债券发行工作开始,实际发行规模6亿,票面利率3.80%[8] -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3年,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9] - 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初始利差,后续周期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10] -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2年6月21日[17]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18] -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19] 审计机构变更 - 2024年11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聘用北京德皓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人[22] - 2023年度北京德皓国际经审计收入总额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22] - 2023年度北京德皓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审计收费总额2.41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22] - 截至2023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2亿元[23] - 公司拟向北京德皓国际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6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39万元,较上年下降4.79%,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去年持平[26][27]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8] - 经邀请招标,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2024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29] - 公司就变更事宜与大华事前沟通,大华无异议[30] - 审计委员会审查后同意向董事局提议聘请北京德皓国际[31] - 2024年11月12日,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9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32] - 2024年11月29日,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33] - 本次变更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34] 其他 - 受托管理人将督促公司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受托管理人联系人是裴佳骏,联系电话为021 - 380326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