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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SH:600323)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若全部购股权未行权,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92.77%股份;除李咏怡部分外全行权,将持有92.78%股份[4] - 瀚蓝香港向计划股东按4.90港元/股、购股权持有人按0.51港元/份支付现金对价[9] - 若全部购股权未行权,交易总价约1,109,059.50万港元;部分行权,总价1,109,937.50万港元[9] 资金安排 - 公司拟通过瀚蓝固废与高质量基金向瀚蓝佛山增资,再由瀚蓝佛山向瀚蓝香港增资支付对价[5] - 需完成向瀚蓝(佛山)注资46亿元人民币[13] - 高质量基金需注资20亿元,瀚蓝固废需注资26亿元[20] - 公司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10] 交易条件与审批 - 计划需获占不少于75%计划股东于法院会议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票通过特别决议案[14] - 截至监事会召开日,部分先决条件已达成,其他在推进中[13][18] - 要约人保留部分豁免条件权利,部分条件不会获豁免[16] 协议与责任 - 公司将与相关方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等协议[21] - 粤丰环保大股东致计划失效,60日内向瀚蓝香港赔偿3亿元;瀚蓝香港未按要求操作,60日内向粤丰环保赔偿3亿元[19][20] 其他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由周伟明主持,相关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可自动延长[22] - 本次私有化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