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若全部购股权均未行权,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92.77%股份;若部分行权,将持有92.78%股份[4] - 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为2,439,541,169股,计划股东持有92.77%,臻达保留7.23%[6] - 瀚蓝香港向计划股东按4.90港元/股支付现金对价,向购股权持有人按0.51港元/份支付现金对价[9] - 若全部购股权均未行权,交易总价约为1,109,059.50万港元;部分行权,交易总价为1,109,937.50万港元[9] 资金安排 - 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10]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固废与高质量基金向瀚蓝佛山增资,再向瀚蓝香港增资用于支付交易对价[5] - 完成向瀚蓝(佛山)注资46亿元人民币[13] - 高质量基金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向瀚蓝佛山注资20亿元[20] - 瀚蓝固废需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向瀚蓝佛山注资26亿元[20] 交易条件 - 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13] - 计划需获占出席法院会议并投票的计划股东所持计划股份价值不少于75%的股东批准[14] - 计划需获出席法院会议投票的独立股东所持计划股份所附票数至少75%批准,反对票数不得超10%[14] - 股东特别大会需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大多数票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削减标的公司股本[14] - 股东特别大会需以简单多数票通过普通决议案发行新股份[14] 其他 -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董事会表决多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7][8][10] - 协议安排通过注销股份和购股权、削减股本等步骤实现[5] - 粤丰环保大股东若致计划失效,60日内向瀚蓝香港赔偿3亿元[19] - 瀚蓝香港若未按时注资或支付注销价,60日内向粤丰环保赔偿3亿元[20]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可延长[23]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25] - 要约人保留豁免条件[(6)至(13)]权利,条件[(1)至(5)]不会获豁免[16] - 公司董事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将根据进度决定时间另行公告[42]
瀚蓝环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