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书面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三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