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5]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通知[8]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8]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8] 会议出席规则 - 除特定议案,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明确表决意见,一人不超两人委托[9][12] - 定期报告董事应亲自签署确认意见,不得委托[10] 会议表决规则 - 非现场会议以有效表决票算出席人数[12] - 除全体同意,董事会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12]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会议延期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并明确再审议条件[18] 会议记录与公告规则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内容[20]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1]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规则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领导落实,分管领导督促,秘书处督查汇报[22] - 会议档案由秘书处保存30年[22][23]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