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力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人员限制条件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符要求[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