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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光大银行光大银行(SH:601818)2024-11-29 18:19

股权结构 - 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约47.33%的已发行普通股[3][30] 综合服务金额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前9个月,光大集团及联系人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历史金额分别为2.3469亿、2.6714亿、2.94亿、2.71亿元[12] - 2024 - 2026年光大集团及联系人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现有年度上限分别为3.53亿、3.65亿、3.81亿元,经修订后为4.31亿、5.00亿、5.18亿元[14] - 2024 - 2026年因新增租赁需求,该服务年度上限拟分别增加0.78亿、1.35亿、1.37亿元,共计增加3.5亿元[16]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前9个月,公司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历史金额分别为0.29亿、0.6189亿、1.1485亿、0.96亿元[22] - 2024 - 2026年公司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现有年度上限分别为2.54亿、1.80亿、1.89亿元,经修订后为2.94亿、2.30亿、2.49亿元[24] - 公司拟调增2024 - 2026年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年度上限,分别增加0.4亿、0.5亿、0.6亿元,共计增加1.5亿元[25] 协议相关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3]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与光大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修订年度上限[3]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下交易属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年度申报、公告及审核规定,豁免独立股东批准[4]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项下交易按年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逾0.1%但低于5%,属持续关连交易[30] 交易管理 - 公司在管理层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8] - 超出披露门槛的交易将提供给外部律师审核确认是否披露[28] - 公司将推动关连交易管理系统更新升级[28] - 各单位定期统计报送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执行情况并按要求披露[28] -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关连交易专项审计和年末审计并对外披露数据[28] 其他 - 董事认为补充协议交易条款及修订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9] - 吴利军等4位董事已放弃就批准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董事会决议案投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