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与员工持股计划安排 - 专项基金计提年度为2024 - 2025年,各年度资金规模不超公司当年度税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含专项基金)的5%[14] - 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期实施,首期2025年、第二期2026年,均在董事会审议确定专项基金金额及持有人名单后6个月内获标的股票[15][16][18]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与锁定期 -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算[18] -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24、36个月,各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22]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限制 -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1%[17] 信息披露时间 -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2个交易日内,披露最终审议通过的计划[8] - 管理机构应在董事会审议持有人名单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公司每月公告购买情况[9]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9] 存续期延长情况 -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若股票未全部出售或过户,经同意和审议可延长存续期[20][21][50][55] - 因股票停牌等情况未完成股票出售或过户,经同意可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51] 业绩考核解锁比例 - 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中,S、A、B等级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C等级为80%,D等级为0%[25] 持有人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遇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2] 管理委员会相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33]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3] 会议表决规则 - 持有人会议表决,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32] 管理职责分工 - 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6] -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授权其负责日常管理等事务[26] -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办理相关事宜[26] 管理委员会会议规则 -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38] - 管理委员会主任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3日内召集会议[38]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8] 清算与分配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47] - 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不展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并按份额分配[55] 员工权益处置 - 持有人担任特定人员或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对其权益按规定处理[52] - 存续期内持有人退休、因工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等情况,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部分有不同处置方式[53] -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更,升职或平级调动权益按原程序进行,降职或免职管理委员会对未解锁部分有多种处置方式[53][54] 其他规定 - 发生未约定事项,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置或解锁条件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54] -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计划即可终止[55] - 存续期满资产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55] - 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7]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和持有人协商解决[57] - 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58]
上海合晶:上海合晶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