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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新希望新希望(SZ:000876)2024-12-21 18:10

发行情况 -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4] - 本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1.00元/股,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1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票面金额[18]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2][24] - 发行对象未在发行董事会前确定[5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方希望持股1,328,957,185股,持股比例29.23%[2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担保及信E1托财产专户持股933,608,491股,持股比例20.54%[2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希望集团持股196,271,201股,持股比例4.32%[2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27]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予解散的情形,具备发行主体资格[15][1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和对关联方的重大担保情况[37] -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受1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50]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无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51] 募投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立项备案[5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签长期用地协议,用地符合要求[53] - 公司不存在通过非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情形[54] - 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期末无大额财务性投资[54] - 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