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与资金 - 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从28365.00万元调整至11474.11万元[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74.11万元(含)[26] - 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投资总额2560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031.88万元[27]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投资总额3442.2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442.23万元[27] 股本与发行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2895.79万股[16]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16]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3] 认购情况 - 国机集团认购总额为7000万元,国机资本认购总额为2000万元[13] - 国机资本认购金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49] 股份转让限制 - 若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所认购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超过2%,则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19] 决议与议案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3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4][38][41][45][48][51]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同意[34][38][42][45][48][52] 其他 - 关联董事蒋蔚、张江安、张弘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37][40][44][47][50] - 国机资本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46][48][52] -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报告[36][39][43] -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43]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调整方案及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34][38][42][45][48][52] -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定价机制公允合理[48][52] - 会议备查文件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53]
国机精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