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指定其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向公司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信息。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工作,不得向公司隐瞒或者要求、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