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