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2017年1月12日上市,注册资本279,114,081元[9] 财务数据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209,414.86万元,非流动资产153,207.87万元,资产总计362,622.73万元[13]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115,231.95万元,非流动负债75,315.37万元,负债合计190,547.32万元[13] - 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172,075.41万元[13]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227,439.02万元,营业利润5,549.44万元,利润总额5,445.24万元[16]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5,609.88万元,归母净利润5,559.73万元,少数股东损益50.14万元[16] - 2024年1 - 9月经营现金流净额55,187.90万元,投资现金流净额 - 30,041.22万元[17] - 2024年1 - 9月筹资现金流净额 - 14,572.5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17.06万元[17] - 2024年9月30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10.72万元[17] - 2024年1 - 9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864.82万元,净额826.19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额817.92万元,占净利润比例14.71%[18] - 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率53.23%,合并资产负债率52.55%[19] - 2024年1 - 9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8406.52万元,利息保障倍数3.60倍[19] - 2024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3.04次,存货周转率4.01次[19]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1%,扣非后2.82%[21]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0元/股,扣非后均为0.17元/股[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45.75%、62.88%、66.71%和63.96%[24]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25%、19.14%、16.57%和12.19%,呈逐年下降趋势[28]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1,022.86万元、299,927.43万元、290,505.47万元和227,439.02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626.86万元、20,459.72万元、14,178.80万元和5,559.73万元[32]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30.70%,2024年1 - 9月同比下降46.96%[32] 荣誉与风险 - 2020 - 2023年连续四年获宁德时代“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项[11] - 公司面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市场风险[22][23] -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经营风险[24][26] -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大,坏账影响经营业绩、现金流和资金周转[30] - 销售规模增长使存货金额逐年增加,未来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长,存在跌价风险[31] - 2023年度及2024年1 - 9月公司电池箱体产能利用率下滑,募投和在建项目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及时消化[3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6] - 现有在建工程转固及募投项目实施会使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可能因折旧摊销费增加导致业绩下滑[3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38] - 本次发行方案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批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39] 股票发行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8,000万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3,734,224股[41][65][80] - 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53] - 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54]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6] - 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57] - 募集资金拟用于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59] - 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总投资额为95,353.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8,000万元,非资本性支出19,900万元,非资本性支出比例不超过30%[65]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69]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71]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73]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审核通过并获注册后,根据申购报价及竞价结果协商确定[75] -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76] - 本次发行锁定期符合规定[77]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符合规定[77] - 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建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符合规定[79]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7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超18个月[65][8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情形[80] 其他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自营股东账户持有2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7] - 保荐人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82] - 保荐人将协助公司完善、执行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的制度[82] - 保荐人将督导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82] - 保荐人同意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承担保荐责任[83]
和胜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