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发行相关 - 2024年1月1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议案,有效期12个月[13] - 2024年12月10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12个月[13] - 2024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发行方案调整议案[14] - 调整前募集资金不超50,000万元,调整后不超46,500万元[16] - 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17] 项目资金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66,115.62万元,前次用12,415.00万元[17] - 调整后该项目本次拟用募集资金46,500.00万元[17] 人事变动 - 2024年11月6日温安林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19] - 2024年12月10日补选韩玲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22] - 2024年10月8日曹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