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2]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可召开临时会议[2] - 监事提议需书面,主席三日内答复[3] 会议组织与表决 - 主席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3] - 原则现场召开,特殊可用通讯方式[5] - 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以表决单结果为准[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与会监事签字确认[7] - 档案专人保管,保存期限十年[8] 监事会职责与规则 -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8] - 规则由监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