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7]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等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股份变动与减持 - 董事等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应当日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董事等拟买卖股票至少提前20个交易日通知,董秘2个交易日内回复[13] - 董事等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未实施或未完毕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5] 其他规定 - 特定情形对董事等股份转让设限,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 - 董事等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1] - 董事等保证申报数据准确并担责,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7] - 董事等违规买卖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可免职或要求赔偿[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