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松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松发股份松发股份(SH:603268)2024-12-01 15:4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及陈建华持有的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 ...